我的舊制資格怎麼轉換?
為保障舊制學員及持證者既有的學習成果與專業資格,本會將依您目前持有的資格,提供不同的轉換方式。
請先確認自己屬於以下哪一種情況,再查看適用的轉換方案。
一、持有效期限內的「正引導員」證照
完成本會規定之新制轉換課程,並重新簽署引導師專業守則後,可直接轉換為「體驗式學習引導師」。
轉換時:
· 不需重新修習三個模組。
· 不需補足實作時數。
· 不需重新參加口試。
· 轉換後納入新制三年期換證及持續專業發展機制。
二、持有效期限內的「副引導員」證照
完成新制指定之銜接或回訓課程後,可依新制規定申請後續認證。
原有副引導員的培訓及實務經驗將予以採認,不需從模組一重新開始。
實際應完成的課程內容、費用及申請方式,將另行公告。
三、持有效期限內的「助理引導員」證照
原助理引導員資格可視同完成新制模組一,得直接報名參加模組二。
完成模組二及後續規定課程、實務要求與評量後,可依新制申請「體驗式學習引導師」資格。
四、僅持有舊制課程結業證書
曾完成舊制助理引導員、副引導員或正引導員課程,但尚未取得正式認證資格者,應於 2027年8月31日前,依舊制規定提出認證申請。
於期限內取得資格者,可依所取得的資格適用相應的轉換方案。
逾期未提出申請或未取得資格者,之後須依新制重新修習相應模組,原有結業證書不直接等同新制認證資格。
五、完全沒有參加過舊制課程
尚未參加過本會舊制引導員課程者,請依新制模組一、二、三課程順序參加,完成認證課程、實務要求及評量後,可依認證辦法申請「體驗式學習引導師」證照。
注意事項
本頁內容為轉換原則說明,實際課程、申請期限、費用、評量方式及應備文件,仍以本會正式公告之認證辦法及相關作業規定為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