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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我的舊制資格怎麼轉換? 

為保障舊制學員及持證者既有的學習成果與專業資格,本會將依您目前持有的資格,提供不同的轉換方式。

請先確認自己屬於以下哪一種情況,再查看適用的轉換方案。

 一、持有效期限內的「正引導員」證照

完成本會規定之新制轉換課程,並重新簽署引導師專業守則後,可直接轉換為「體驗式學習引導師」。

轉換時:

·      不需重新修習三個模組。

·      不需補足實作時數。

·      不需重新參加口試。

·      轉換後納入新制三年期換證及持續專業發展機制。

 二、持有效期限內的「副引導員」證照

完成新制指定之銜接或回訓課程後,可依新制規定申請後續認證。

原有副引導員的培訓及實務經驗將予以採認,不需從模組一重新開始。

實際應完成的課程內容、費用及申請方式,將另行公告。

 三、持有效期限內的「助理引導員」證照

原助理引導員資格可視同完成新制模組一,得直接報名參加模組二。

完成模組二及後續規定課程、實務要求與評量後,可依新制申請「體驗式學習引導師」資格。

 四、僅持有舊制課程結業證書

曾完成舊制助理引導員、副引導員或正引導員課程,但尚未取得正式認證資格者,應於 2027831日前,依舊制規定提出認證申請。

於期限內取得資格者,可依所取得的資格適用相應的轉換方案。

逾期未提出申請或未取得資格者,之後須依新制重新修習相應模組,原有結業證書不直接等同新制認證資格。

 五、完全沒有參加過舊制課程

尚未參加過本會舊制引導員課程者,請依新制模組一、二、三課程順序參加,完成認證課程、實務要求及評量後,可依認證辦法申請「體驗式學習引導師」證照。

 注意事項

本頁內容為轉換原則說明,實際課程、申請期限、費用、評量方式及應備文件,仍以本會正式公告之認證辦法及相關作業規定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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